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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或高级职称教师岗位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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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7 08:22: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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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教师岗位人员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招聘方案等相关信息已于3月31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jy.tj.gov.cn)、天津师范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tjnu.edu.cn)、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或高级职称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为在国(境)外完成学业且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博士毕业证、学位证;  
岗位年龄条件:博士毕业生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后工作经历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对于业绩特别突出或者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ol]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现役军人;  
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ol]

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1报名
方案发布七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应聘者需将个人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并尽量提供下列个人基本材料信息:  
1.本人简历(从高中至今,时间连续,间断不得多于2个月);  
2.身份证、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学证明)、任职证明(职称证书)和最高职称评聘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3.近五年反映本人创新能力、学术水平、科研业绩及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著作、论文、科研项目、专利、重要获奖等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  
4.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经费计划以及学校配套条件要求等。
2资格审查
由学校各用人部门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人事处对各单位资格审查和初选结果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
3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形式包括专业试讲、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成绩)等,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考核由各用人部门专业考核小组按学校要求组织进行。
专业试讲成绩即为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核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应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体检部门进行入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于体检前出具原单位同意证明。
5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各招聘学院(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应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考察、档案核查的情况进行复查。实践考察结束后由学院(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报告,考察报告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6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于通过公示的拟聘人员,属于事业单位在职身份人员需在公示期满一年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属于国内应届毕业生需在公示期满三个月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其他人员需在公示期满半年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不超过3个月)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此次公开招聘,原则上非天津市一流建设学科新招聘的无高校工作经历且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党员教师需担任1年学生工作辅导员(保留教师资格)工作。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应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学校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纪律与监督



1.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原则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2.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严格招聘纪律,对有违反《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中招聘纪律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将严肃处理。


其他




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专业试讲、体检、考察等工作需相应进行调整,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有关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3766266
联系人:徐老师  郭老师
监督电话:022-23766666






  教育学部简介  
教育学是天津师范大学师范特色鲜明的传统学科,历史悠久。原教育学部成立于2014年,在学部大类统筹下,分设有实体性的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和教师教育实验教学中心等,开展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国家级实验教学平台,形成独具特色的“学科专业教育+教师专业养成教育”教师教育培养模式,是引领和服务天津基础教育的重镇,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
2019年4月27日,教育学部整合重组。新的教育学部由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科研和学科建设办公室、本科教学办公室、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职后教育培训办公室7个科室和教育学系、教育技术系、学前教育系、教师教育系、小学教育系、教育学公共课教研室、教学法公共课教研室7个系(教研室)以及教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天津师大翔宇基础教育实践研究所、《数学教育学报》编辑部、初等教育研究所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师教育实验教学中心、课程与教学研究中心、现代教育技术研究中心和基础教育协同创新中心组成。
学部承担着教育学博士、教育博士、全日制教育学硕士、全日制、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学、学前教育(含国际学前教育)、教育技术学(含二学位)、小学教育(含二学位)本科生的教育培养工作和全校师范生修读教师教育系列授课任务及教育见习、实习的指导工作,承担全校师范类辅修教学工作,承担着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世翰大学联合培养教育行政学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承担着国培计划——示范性培训团队研修项目和边远贫困地区校长助力工程项目,承接天津市全科中小学教师网络培训和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和在职校长提高培训工作,承担区县实验员实验技能培训和新入职教师培训工作,负责新疆骨干教师和甘肃骨干教师及干部的培训工作;承担着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工作。
学部承担着教育学一级博士和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点的建设任务,下设4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9个教育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教育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12个专业学位领域。有天津市重点学科(教育学)、天津市特色学科群(创新教育研究)。截至2020年9月,学部教师共承担科研项目515项,合同经费总计1954万元。其中,纵向课题427项,横向课题88项。在纵向课题中,国家级项目19项(含重点招标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221项(含重点项目54项)。教师发表论文1740篇,其中SSCI论文3篇、SCI论文4篇、SJR论文1篇,学科级刊物63篇、CSSCI刊物97篇、核心期刊论文821篇。出版著作162部、教材75部。11项研究报告被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天津市教委等部门采纳。科研成果获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9项,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
学部建成国家精品课程3门,市级精品课1门,市级一流课程5门,获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获天津市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天津市第八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获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出版卓越教师培养系列丛书16部,其中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1部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3部,天津市教育科学优秀成果1项。与新华中学、南开翔宇学校共建的研究生培养基地为国家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与滨海新区共建的研究生实践基地为天津市级研究生实践创新基地。
学部有两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分别是小学教育和教育技术学专业,教育技术学是天津市应用型专业,学前教育学是天津市新兴战略专业,教师教育教学团队、教育技术学教学团队是天津市教学团队,学部是天津市唯一培养本科、硕士层次小学教师的单位,小学教育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天津市品牌专业,教师教育实验教学中心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9年12月,中小学发展智能诊断实验室获批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实验室。
学部拥有教育部教育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小学教师培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国培计划”首批专家1人。拥有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工程入选15人(其中一层次2人、二层次3人)、天津市五个一批人才1人、天津市教学名师2人、校级教学名师1人、1人获天津市突出贡献专家称号,2人获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1人获天津市优秀教师。拥有天津市优秀教学团队4个、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团队 1个。
天津师大翔宇基础教育实践研究所已完成智库建议近20份,其中多篇被党和国家相关部门采纳,多篇被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采纳,并获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编写的《天津市基础教育发展报告(蓝皮书)》获得市政府领导批示。获天津市高校智库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二等奖两次。以研究所为主体申报的“天津市基础教育决策战略研究中心”入选第三批天津市高校智库,参与市委市政府、市教委有关文件的撰写,落实市教委委托的有关项目的研究。2019年11月,研究中心入选CETTE核心教育智库(其他高校类);同年12月,成功入选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智库。《数学教育学报》连续第4次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成功入选CSSCI来源期刊,在2016年11月公布的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中,《数学教育学报》名列第33名。
学部将秉承“尚学崇教、厚德笃行”的部训,进一步聚集资源、集中力量,将学部打造成“服务党和国家以及天津市战略发展需要的教育学科和师范专业建设要地、四有好老师培养阵地、教育科学研究高地、基础教育智库成果产出基地”,为推动学校“三步走”战略的实施和二〇三五年教育强国远景目标的实现贡献智慧和力量!

供稿人/党务人事管理办公室-王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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